- 公共仪器测试管理规定(新)
- 发布时间:2014-10-15 点击次数:1
-
一、测试规定
□1.1 未经设备培训者,严禁擅自使用设备。如违规造成设备损坏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需赔偿相应维修维护费。
□1.2 使用设备仪器须在 “仪器设备使用记录” 如实记录(开机即须登记);测试完毕后需及时关闭仪器电脑等。否则通报批评。
□1.3 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调整仪器设定。如造成设备损坏除通报批评外还需赔偿维修维护费。
□1.4 使用中损坏设备仪器须立刻通知设备管理员,并在使用记录表上注明设备仪器异常状况(若在非上班时段使用,须马上将设备仪器异常状况记录在使用记录表上,并在第一个正常工作日向设备管理员禀告)。否则通报批评。
□1.5若因操作不当导致实验室发生安全、设备事故,除通报批评外所造成损失之财物、设备依原价赔偿,刑事部分依法处理。
□1.6未经设备管理员核准严禁自行携出实验仪器或药品;蓄意破坏仪器、设备者永久不得进入实验室,除通报批评外所造成的仪器、设备、药品损失部分,依原价赔偿,刑事部分依法处理。
□1.7 如遇仪器设备损坏贴有 “停机检修,严禁启动”标识时,禁止任何人再操作此设备,否则通报批评外将赔偿维修费(自然损坏后再操作的赔偿全部维修费,人为损坏后操作的和损坏人承担一半维修费)。
□1.8特别仪器如DSC、TG等,测试者应清楚了解自己样品成分及分解产物,如因测试中所产物质造成热电偶或炉膛有损伤,测试结果有影响,但不至于更换情况下,将通报批评。
□1.9 使用紫外灯完毕后,必须及时关闭电源,否则进行通报批评
□1.10使用天平时,应当保持清洁,有散落药品时,应立即除去,以防腐蚀天平和对他人造成危害;用完将药匙、药品清理归位,关闭天平门。否则通报批评。
□1.11使用离心机后如造成适配器等染有污迹应立即负责清洗烘干等;18点以后使用者需关闭离心机。否则通报批评。
□1.12 实验完成后必须清理实验台,保持清洁,随身带走自己的物品;有废弃液体时需自带废液瓶,严禁倒在垃圾桶中和水池里。如发现将通报批评。
□1.13一切人为损坏公共测试间的物品者,不仅通报批评还将赔偿损失。
□1.14周末等假期测试者需填写假期测试申请表,经由设备管理员审核方可操作。违反者通报批评。
二、测试培训规定
2.1部门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两点半开展培训,依次培训的内容为紫外、红外、马尔文粒度仪、热重差热、离心机、比表面积仪,每个内容间隔半小时,需要培训的人员填写培训申请表,在所需培训的项目前打勾,并于培训前一天交给部门设备管理员,以便统计人数。
2.2培训的人员请准时在培训内容时间前到达部门公共测试间,如迟到等同放弃,于下次再进行统一培训。
2.3集体培训外的时间不再进行任何单独培训,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能操作公共测试间的任何仪器,违者通报批评。
2.4培训者需在公共仪器测试管理规定书上签字,并逐条打钩,等于已经明确知晓这些规定,若违反,则执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签字后交与设备管理员保管。
培训申请表
申请人
课题组
培训项目
□
2:30
紫外分光光度计
□
3:00
傅里叶红外
□
3:30
热重差热分析
□
4:00
马尔文粒度仪
□
4:30
离心机
□
5:00
比表面积仪
假期测试申请表
申请人
课题组
测试日期
测试仪器
样品名称
样品个数
测试设置条件
内容详细